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企业会员登录企业会员注册公共服务关于商都车网网站地图

网上4S店

车型大全

购车计算
您现在的位置:商都车网 > 保险理赔 > 新《保险法》实施 买车损险每年可省7.2%

新《保险法》实施 买车损险每年可省7.2%

来源:长沙晚报  时间: 2009-10-14 10:26:31  编辑:酷车中国

导读:

 

本报讯(记者 王斌)新《保险法》10月1日正式实施,车险的变化一直备受关注。湖南保险业资深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保险法》规定投保金额不得高于标的物的价值,也就是说给旧车投保时不再按照新车价,而是按照旧车目前的价值,否则就是违法。

“新《保险法》第55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曹瑞华告诉记者,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今后车辆投保时,保额将不得高于标的物的实际价值。这就意味着“必须根据新车市场价格购买车损险”这一由来已久的行规宣告终结。旧车投保时,保额多少要根据车辆的折旧值确定。

记者了解到,为了落实新《保险法》的实施,保监会此前曾向各家保险公司征询意见,确定旧车的折旧率。最终确定的一个版本是,车辆实际价值将按月折旧,算下来1年折旧率约7.2%左右。

一辆2005年10月购买的汽车,新车价格是10万元,那么今年10月续保时,只需购买7.12万元保额的车损险,保费仅需1006元,较以往可省256元左右。也就是说,同样一辆车的车损险,每年的保费可比上一年省7.2%。不过,车险“新政”为车损险的保额设置了最低值,即最低不得低于新车购置价的20%。 若广大车主发现保险公司仍未执行“新政”,可向保监部门举报。

关键字:

加入商都车网购车团,享最大团购优惠!

网友评论
更多热点车型
更多试车视频
推荐新闻
更多热门专题
关于商都车网版权声明广告服务 客服中心诚聘英才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