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子晚报 时间: 2011-06-27 09:18:53 编辑:安宁
导读:从市客管处传来消息,南京市出租汽车2010年度油补清算资金及预拨2011年上半年油补资金发放工作启动。本次油补发放对象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登记在册的且2010年度、2011年上半年实际营运的出租汽车经营者,2010年度油补清算资金标准为5545.64元/车,预拨2011年度上半年油补标准为1897.99元/车,每辆出租车油补合计7443.63元。
从市客管处传来消息,南京市出租汽车2010年度油补清算资金及预拨2011年上半年油补资金发放工作启动。本次油补发放对象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登记在册的且2010年度、2011年上半年实际营运的出租汽车经营者,2010年度油补清算资金标准为5545.64元/车,预拨2011年度上半年油补标准为1897.99元/车,每辆出租车油补合计7443.63元。
据市客管处介绍,出租汽车企业(含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即日起可前往市客管处申领油补;主城区个体经营者携带个人身份证、服务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到白下区御水湾花园66幢1-5号处申领油补,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具体日程安排为:6月27日上午鼓楼、下午玄武;6月28日上午白下、下午秦淮;6月29日上午建邺、下午综合;6月30日上午下关、下午栖霞,逾期未领者可于每周五下午2:00-5:00至市客管处财务科(505室)补领;江宁区、六合区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可至所属区交通局申领油补。
据了解,本次油补是按照出租汽车2010年度1-12月份和2011年度1-6月份实际营运时间兑付的,经营者必须按照“谁支付油费、谁享受补贴”的原则,在2011年7月15日前将油补发放到承担燃料费的驾驶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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