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晚报 时间: 2011-06-02 09:49:43 编辑:安宁
导读:魏某酒后驾车上路,因行车问(微博)题与他人发生争执,结果被对方闻到酒味报警后被查出醉驾。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魏某拘役4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该案是海淀法院审结的首例醉驾案。
酒后驾车与他人发生争执 被对方闻到酒味报警———
魏某酒后驾车上路,因行车问题与他人发生争执,结果被对方闻到酒味报警后被查出醉驾。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魏某拘役4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该案是海淀法院审结的首例醉驾案。
45岁的魏某驾驶一辆金杯客车行至海淀区五孔桥路时与另一司机李某发生争执,对方闻到魏某身上有很浓的酒味后报警。魏某欲驶离现场时与李某的别克车发生轻微剐蹭后被截住。经鉴定,魏某血液酒精含量为 162.0mg/100ml涉嫌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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